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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新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动态调整权力清单的制度要求,对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永政发〔2018〕11号),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对2018年县本级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行使权力
本次新增县本级行政权力8项,取消28项,承接市级下放56项,调整34项。调整后,县政府35个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共保留行政权力3853项(具体见县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专栏),其中行政许可333项(含子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权力清单,依法行使权力,不得擅自超越清单行使审批、处罚等行政职权,坚决杜绝扩大自由裁量权。
二、及时动态调整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县已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录入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今后各单位要经常审查,删除重复事项、无权限事项、无业务事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将需调整的事项报县审改办审核后,及时在一体化平台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所有数据经得起检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县审改办、县优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并配合县监委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县直相关部门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评估,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县本级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8项)
2.县本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28项)
3.县本级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56项)
4.县本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34项)
中国足彩网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国足彩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
附件1
县本级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实施 主体 |
实施依据 |
1 |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
行政强制 |
县农业委 |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令第677号)第四十一条 |
2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
行政强制 |
县农业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
3 |
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县农业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
4 |
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注销、更正、异议、预告、查封、他项权利登记等及房产交易备案 |
行政确认 |
县国土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
5 |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县环保局 |
1.《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4号)第四条;2.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82号) |
6 |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行政强制 |
县环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
7 |
排污单位现场检查 |
行政检查 |
县环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
8 |
残疾人证核发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残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管理办法》第七条 |
附件2
县本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实施 主体 |
实施依据 |
取消依据 |
1 |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农业委(县畜牧水产局) |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及下放行政职权的通知》(永政发〔2016〕11号) |
2016年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删除相关条款,根据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7〕7号)文件取消。 |
2 |
组织机构代码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食工质监局 |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15条 |
根据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由工商部门统一负责实施。 |
3 |
使用袋装水泥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商粮科经委 |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第十四条。 |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6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五点取消该事项。 |
4 |
道路营运客货车辆二级维护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16〕16号)文件取消 |
5 |
从业超过3个月的外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三十四条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第52号令)取消。 |
6 |
教练员变更服务单位核准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三十一条。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第52号令)取消。 |
7 |
水上安全监督收费 |
行政征收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11}167号) |
根据2015年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目录清单的公告》《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该事项。 |
8 |
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
行政征收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十二条;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计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00号);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11〕167号) |
根据2017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取消该事项。 |
9 |
港口、装卸站接收或者处理能力情况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119号)第三十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取消。 |
10 |
制造、销售丧葬用品,必须经同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民政局 |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54号)第二十五条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 |
11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建局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条 |
根据湘政办发〔2017〕67号文件取消。 |
12 |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该事项。 |
13 |
对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66号令)取消。 |
14 |
对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 |
15 |
对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 |
16 |
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条件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 |
17 |
查阅、抄录和复制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审批登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该项职能已划转至国土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权力保留。 |
18 |
房屋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该项职能已划转至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物权法》不再强制登记。 |
19 |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县国土资源局 |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7月3日国务院第222号令)第二条、第七条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文件取消。 |
20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征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国土资源局 |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
根据《关于停止收存省本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7〕278号)取消。 |
21 |
核发环保标志 |
行政确认 |
县环保局 |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取消。 |
22 |
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县环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取消。 |
23 |
排污费征收数额核定并公告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环保局 |
《排法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六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取消。 |
24 |
旅行社责任保险理赔情况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国家旅游局令第14号)第十九条 |
根据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令35号取消。 |
25 |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23条 |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不再作为权力事项。 |
26 |
设立、变更、取消水路客运航线、班次、始发时间、停靠点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新法规删除相应条款 |
27 |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房产局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颁布时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28 |
对无食盐准运证运输食盐或者无有效凭证运输其他工业用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食药监局 |
1.《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2013年修正本)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修正本)取消了相应条款 |
附件3
县本级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承接 单位 |
实施依据 |
1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商粮科经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 |
2 |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防治船舶油污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第五十四条 |
3 |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限国、省道)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
4 |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对象确认 |
行政确认 |
县交通运输局 |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1008号)第三条 |
5 |
道路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事项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十八条 |
6 |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第十八条 |
7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的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第四十五条 |
8 |
客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湖南省道路运输调理》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第70号第四十一条 |
9 |
三级客运站服务质量及站级等级核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
10 |
道路运输车辆临时调用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1.《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11 |
客运站站级验收定级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十一条 |
12 |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确认 |
行政确认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规定》(国务院令2005年第11号)第四十条 |
13 |
通航安全评估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5号)第十五条 |
14 |
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统计分析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15 |
水上交通事故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16 |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
17 |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第二十四条 |
18 |
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应当在进行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二十八条 |
19 |
船舶从事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和水上过驳作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国务院令2005年第11号)第十六条 |
20 |
布设围油栏方案作业前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国务院令2005年第11号)第十八条 |
21 |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合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22 |
船舶管理协议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国内水路运输铺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
23 |
因拆船污染直接遭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责任和赔偿额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24 |
水路旅客、货物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开航、变更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2号)第二十七条 |
25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主要信息变更及经营状况、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2号)第十四条 |
26 |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以及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变更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27 |
水路运输经营者及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情况变更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28 |
行业统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港口法》 第三十条 |
29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十七条 |
30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公安局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31 |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发放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公安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
32 |
户籍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公安局 |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
33 |
印章刻制备案和准刻证明办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公安局 |
1.《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第三条2.《湖南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
34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35 |
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林业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
36 |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林业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第三十五条 |
37 |
广告发布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食工质监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38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文旅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第十三条 |
39 |
权限内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食工质监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第六条 |
40 |
农药经营许可 |
行政确认 |
县农业委 |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农业委来文要求直接下放县区,拟同意。 |
41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行政确认 |
县农业委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28号)第三条 |
42 |
产品质量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质监局 |
《产品质量申述处理办法》第7条 |
43 |
计量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食工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
44 |
汽车“三包”争议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食工质监局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50号) |
45 |
未经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计委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二条 |
46 |
学校环境卫生质量和相关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计委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三条 |
47 |
学校对参加劳动的学生、未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致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计委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四条 |
48 |
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计委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五条 |
49 |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卫计委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六条 |
50 |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卫计委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6号) |
51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
52 |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撤销 |
行政处罚 |
县财政局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第二十条 |
53 |
就业失业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人社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五条中(五) |
54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人社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五十二条 |
55 |
组织开展拆船单位关闭或者搬迁检查验收 |
行政确认 |
县环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56 |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补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民政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附件4
县本级调整的权力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实施 主体 |
实施依据 |
调整结果 |
1 |
船舶所有权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 |
两项合并为“船舶登记证书核发(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
2 |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
3 |
船用产品检验(除农业船舶、渔业船舶外) |
行政确认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 |
两项合并为“船舶及船舶产品(除农业船舶、渔业船舶外)检验。 |
4 |
船舶检验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
5 |
对擅自设置道口,破坏、损毁、侵占或者移动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设施、设备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交通运输局 |
《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二十四条 |
职能由经信委划转至交通局行使。 |
6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
该两项合并为“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由国土局单独负责实施。 |
7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国土资源局(原实施主体县房产局)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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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采矿登记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县国土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
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等取消采矿权价款、采矿权登记费、探矿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征收,增加采矿权价款的征收,调整为“采矿权使用费及出让收益的征收”。 |
9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的征收 |
行政征收 |
县国土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第五条 2.《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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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出建设用地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
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不再列入权力清单。 |
11 |
营业执照 |
行政许可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55号)的规定,从2017年9月28日开始,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被整合登记备案事项不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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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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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息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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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税务登记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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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社会保险登记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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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统计登记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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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章刻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公安局 |
《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第三条;《湖南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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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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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房产局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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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从事货运代理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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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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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农作物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农业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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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林业局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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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洗染经营者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商粮科经委 |
《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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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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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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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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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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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预拌砂浆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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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粮油仓储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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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文旅委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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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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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体育经营活动场所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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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公积金管理部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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